概述:
为了吸引海外人士来美国投资,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刺激美国经济发展,美国国会于1990年通过立法首次创立投资移民类别。这个类别也称为职业移民第五类优先(EB-5). 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监管执行的投资移民法案规定:只要外国公民在美国投资105万美元或在目标就业区投资新型企业80万美元,并为美国创造至少十个新的直接或间接的工作机会,就可以通过申请投资移民(EB-5)获得合法永久居留绿卡身份。
EB-5投资移民签证要求:
要符合EB-5签证要求,外籍投资者必须要在美国商业实体内注入资本。要求的资本额取决于该美国企业的地区和行业。一般来说,资本必须是市值180万美元。投资在目标就业区(TEA-Targeted Employment Areas)或者偏远乡村地区可以减少必须投资资本到市值90万美元。EB-5投资需要创造10个全职岗位至少达2年时间。
EB-5 投资移民程序:
申请步骤
1. 提交I-526 -,外国企业家民申请表格
2. 在I-526申请表批准之后,可以:
• 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提交I-485,注册永久居留或调整身份的
申请表格,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将身份调整为美国境内有附加条件的
永久居民,或
• 向美国国务院(Department of State)提交DS-230或DS-260表格,移民签证和外国人登记申请,以取得EB-5签证入境美国。
在I-485申请获得批准或通过EB-5移民签证入境美国之后,EB-5投资者和其所属的家庭成员将获得两年有附加条件的永久居留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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